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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2015年度工作情况总结
来源 :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    发布于 :2016-11-23

  2015年,枫溪法院在中共枫溪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正式挂牌成立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运用司法手段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谐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按照上级的部署,我院于今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自“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院认真贯彻上级部署精神,紧紧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结合司法办案实际,突出抓好专题教育启动部署,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党员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作胜同志为全体党员上了《落实“三严三实”各项要求,在履行法院工作职责上敢于担当》的党课,讲清楚了“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要带头加强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共同推动法院事业向前发展。同时,我院还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专门围绕“三严三实”中的“严以修身”主题开展学习研讨,院班子成员还到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的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使院领导班子成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并根据专题教育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逐项进行整改,扎实推进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我院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指导方针,从为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司法需求入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枫溪建设“首善之区”、“三个再造”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2015年1至6月份,枫溪法庭共受理案件270件,枫溪法院成立后于2015年5至11月份共受理各类案件450件,合计受理案件720件,同比上升22%;审结504件,同比上升21%,法官(8人)人均结案数63件,一线法官(6人)人均结案数84件;结案率70%,同比下降14%;存案216件。案件的收、结、存总体呈现出上升趋势,收案快、结案多、存案大幅上涨。

  在刑事审判方面,共受理刑事案件126件,同比上升45%,审结113件,结案率89.7%,判处犯罪分子160人。刑事案件受理案件数同比大幅上升,其主要原因是受公安机关“3+2”专项打击行动的持续开展,公安机关加大对涉嫌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的影响,刑事案件受理数增幅较大,增加的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盗窃案件、故意伤害等类型案件。

  在民商事审判方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96件,同比上升33.3%;审结285件,同比上升15.8%;结案率72%,同比下降10.8%;结案标的额6346万元。受理案件数增多集中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机动车交通肇事责任纠纷三大类型案件。

  在执行方面,共受理申请执行案件198件(其中恢复执行案件39件),同比上升70.69%;执结106件,同比上升9.28%;执结率53.54%,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899万元。由于受理的合同纠纷类的民商事案件不断增多,相应的执行案件也随之增多。

  案件质量情况。今年1—11月份,枫溪法院一审判决结案数385件,上诉案件54件(刑事7件、民商事47件),上诉率14.03%。二审已审结42件(民商事案件37件,刑事案件5件),其中维持原判的30件,维持率71.43%,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的11件,调解、撤诉率26.19%,发回重审案件1件,发回重审率2.38%。

  (三)、运行新的审判机制,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在省法院、市中院、枫溪区委的领导、支持下,于2015年3月24日挂牌成立。新成立的枫溪法院以新的审判运行机制推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1、严格立案登记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诉讼服务。自今年5月1日起,枫溪法院开始受理案件,经过前段时间完成了申请案号,连接内网、开设银行账号以及与潮安法院衔接好案件交接等前期工作;并严格按照《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开始收案,对符合条件的坚持做到当场收案,当场登记立案,并当场发放受理通知书,不让当事人多跑一趟冤枉路。同时,还多次与农业银行和银联联系,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银行POS机,让当事人当场缴纳诉讼费,做好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落实主审法官负责制,试行审判权运行新机制。针对目前人员不足的情况,我院增聘部分速录员,加上现有的法官、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审理案件。落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简易程序案件由“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速录员”组成审判团队,由主审法官签发裁判文书;普通程序案件由“1名审判长+2名法官(人民陪审员)+1名法官助理+1名速录员”组成审判团队,由合议庭成员联签后由审判长签发裁判文书。

  3、整合执行力量,让法警以执行员身份参与执行案件行使执行实施权。根据上级法院有关执行改革的精神,我院把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开来,但由于我院目前在职的政法编制数只有12人,除了有法官资格在一线办案外,在执行局从事执行工作的干警仅有2人,执行力量薄弱。为加强执行力量,根据我院三定方案在执行局加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的实际情况,在保障警务工作的基础上,我院抽调部分法警参与执行工作行使执行实施权,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我院于3月24日挂牌成立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市中院、区委对我院班子建设高度重视,区委于今年3月26日任命了中共枫溪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共5人,全部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年以上,审判经验丰富,领导水平较高。经市中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4月20日任命了我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若干人,为我院开展审判工作创造了前提条件。我院党组成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各项议事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和干部选拔任用决策程序的民主化、公开化。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落实班子的领导职责。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场,充分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风气,加强了班子成员间的思想交流和沟通,发挥战斗堡垒的作用。同

  2、加强组织建设。我院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做好法院干部的选拔任用、考察、考核工作,促进人员配置更加合理,不断优化队伍综合素质。今年以来我院共向区委组织部推荐提拔正股级干部2人,副股级干部2人;同时,关心干警身体健康,组织全院干警、职工、临时工进行体检。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院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组织观看警示电教片,对干警进行正反典型教育,进一步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健康发展、科学发展。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法院发展坚实基础

  1、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我院结合广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规划的要求,对立案窗口进行重新设计、规划、改造,完成了诉讼服务大厅的基础建设,设置导诉台,采用“柜台式”办公方式,配置复印、传真、打印一体机,为当事人提供笔墨纸张、复印、打印、电话、传真等服务,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2、完善安全设施。对原有门禁进行重新安装,使来访群众或案件当事人没有法院门禁卡无法自由出入法院办公区。同时,还设置安检门,配备手持安检仪、通道式X光物检仪、液体检测仪及防爆桶、防火毯等安检设备,确保法院机关安全、出入人员安全。


二、2016年工作打算

  (一)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为建设“首善之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1、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力维护社会治安。

  2、进一步提高调解水平,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3、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二)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开展

  1、深入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

  2、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三)要继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

  1、全面开展岗位培训。

  2、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力度。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打牢法院工作基础

  根据上级法院建设进度要求,

  1、建设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

  2、配合省、市法院“网上法院”、“掌上法院”的建设。

  3、建设高标准、高要求的档案室,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

  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