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0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苏宗荣分别向枫溪法院党组书记江瑾和领导班子反馈了情况。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饶敏和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楚峰出席反馈会并讲话,江瑾同志主持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
2020年5月至8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枫溪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巡察监督。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抽查核实的方式,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饶敏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李雅林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落实巡察整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枫溪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和把握自身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安排,在履职尽责中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夯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枫溪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组织研究和制定整改方案清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下功夫,督促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三是严格整改要求,深化标本兼治。要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要求》全面整改,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存在的不足和弊端,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一并推进,确保取得标本兼治效果。
苏宗荣同志指出,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差距,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政治建设有待加强,党组政治引领力不够;主责主业聚焦不够,履行职责存偏差等问题。并对枫溪法院党组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院工作;二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是聚焦法院主职主业,提升依法审判与执行能力;四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江瑾同志表示诚恳接受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并将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院党组将切实担当起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当好“领头雁”,带头进行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司法作风、优化政治生态、检验工作成效的契机,一抓到底,全面彻底整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问题真抓实改。院党组将坚持标本兼治,对症下药,通过精心组织以落实责任,明确时限以精准处置,坚持原则以确保成效;三是做好结合文章,增强巡察成果的转化运用。院党组将把抓整改工作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成果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审判执行、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切实转化运用巡察成果。
吴楚峰同志对枫溪法院党组提出三点整改要求:一是正确认识对待巡察整改工作。枫溪法院党组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要求,全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二是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枫溪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尤其是江瑾同志要主动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能够立行立改的要马上整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要明确各阶段的整改措施和时限,并注重标本兼治、从源头健全体制机制。三是把巡察整改融入本职工作。要牢牢把握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安排;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勇气,进一步除心魔、斩羁绊,全面营造服务大局、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政治生态,让整改成果成为推动管党治党、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
枫溪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蔡益雄,市委第一巡察组有关同志,枫溪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